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包括从事高致病性病原研究的防护设施和实验设备等,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为依托武汉P4实验室,培养国家生物安全高水平人才,形成重大科技突破和成果产出,提升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科技支撑能力,现接受2019年度的开放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同意申报,并应对项目实施给予支持。 2、对于涉及人体样本伦理的研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并提交电子扫描件。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实验动物方案及生物安全审批将由项目实施单位完成。 3、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流程 1、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部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包括病原学、生物安全、伦理、实验动物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领域的专家,针对“项目背景意义”、“课题及实验的可行性”、“申请使用实验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生物安全”和“伦理”等方面对课题申请进行评议,评审通过的项目通过实验室科学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确认后确定出最终支持的课题及其获批的机时。
三、实验安排 通过评审的项目,科研部将根据机时安排,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及时通知用户进行实验准备。
四、具体申报方式 申请人下载《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项目审批表》及《项目实验方案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于2018年12月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提交申请书(包含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所需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pengcheng@wh.iov.cn。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村科技园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51861018,18040500550。
附件1:《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项目审批表》 附件2:《项目实验方案模板》
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 2018年11月16日
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2019年度开放申请通知(已截止)
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包括从事高致病性病原研究的防护设施和实验设备等,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为依托武汉P4实验室,培养国家生物安全高水平人才,形成重大科技突破和成果产出,提升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科技支撑能力,现接受2019年度的开放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同意申报,并应对项目实施给予支持。
2、对于涉及人体样本伦理的研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并提交电子扫描件。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实验动物方案及生物安全审批将由项目实施单位完成。
3、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流程
1、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部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包括病原学、生物安全、伦理、实验动物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领域的专家,针对“项目背景意义”、“课题及实验的可行性”、“申请使用实验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生物安全”和“伦理”等方面对课题申请进行评议,评审通过的项目通过实验室科学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确认后确定出最终支持的课题及其获批的机时。
三、实验安排
通过评审的项目,科研部将根据机时安排,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及时通知用户进行实验准备。
四、具体申报方式
申请人下载《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项目审批表》及《项目实验方案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于2018年12月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提交申请书(包含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所需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pengcheng@wh.iov.cn。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村科技园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51861018,18040500550。
附件1:《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项目审批表》
附件2:《项目实验方案模板》
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