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冬季批次毕业答辩及申请学位的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24-09-25

各位研究生:

2025年冬季批次申请学位的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并按照时间安排提交相关申请:

2024年9月29日前      提交延迟公开论文申请

2024年10月12日前     完成预答辩考核

2024年10月15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024年11月22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024年11月29日前     提交学位申请及毕业材料


以上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5年冬季批次申请学位研究生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申请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2025年冬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请各位导师、研究生审核论文的情况,如符合涉密或延迟公开的情形,请在2024年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处D408:

1.《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仅电子版)

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

注意事项:

1. 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界定需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审定,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需延长延迟公开期限,需经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再次审定,获批后最多可延长1年。

2. 凡论文需要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需由研究所保密办公室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3. 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毕业论文,在答辩及学位申请过程中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4.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5. 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毕业论文,审核通过后,其毕业论文的封面上应按要求做标注。首页右上角使用黑体三号字明确标注,标注方法如下:

延迟公开★ X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延迟公开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6. 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

7. 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涉密事项变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8.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

9. 曾申请过延迟公开且论文信息没有变化的不需要重复申请。

二、2025年冬季批次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加强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为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在提交答辩申请前需完成预答辩。

结合2024年夏季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情况,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自2025年冬季批次开始,调整预答辩工作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以中心为单位由中心主任组成预答辩考核小组完成。预答辩考核小组应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初稿、实验记录本等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充分的预审。

根据工作进度,各中心应在2024年10月12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未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答辩。

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考核小组组成不少于3人,专家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或任(相当于)正高职称及以上专家。硕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同行专家组成。

预答辩开始前,答辩申请应按时提交经导师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全文。逾期未提交论文全文的视为放弃2025年冬季批次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考核内容包括:

(一)论文报告和评价:预答辩考核小组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性、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学术水平、论文工作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进行审查并给出评价。可对学位论文作者提出质询,由学位论文作者回答(不需要进行正式口头报告)。

(二)查阅实验记录本:研究生应提交在学期间全部的实验记录本,并对论文中重要结果对应的实验记录页面进行清晰标记,注明实验记录结果在学位论文或发表文章的对应位置。预答辩考核小组对照论文的内容以及实验记录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核对。

(三)提出论文修改意见:预答辩小组详细指出博士学位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修改意见。

通过预答辩后方能提交答辩申请。预答辩结束后,应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补充、修改,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做出修改说明,并由导师审阅后,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如未通过预答辩,必须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在3个月后重新组织预答辩。

预答辩结束后,请在答辩申请前提交《预答辩登记表》和《研究生实验记录本审查登记表》。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交。


三、2025年冬季批次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

 已修满学分、达到基本学制、完成必修环节的研究生,通过预答辩后可提交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2. 研究生实验记录本审查登记表

3.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4.经导师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全文版、查重版pdf版由导师发邮箱hem@wh.iov.cn)

同时在sep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上传全文版、盲审版论文。

请注意:

1. 计划申请冬季批次学位的研究生,其毕业答辩会议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

2. 答辩完成后,请根据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定稿后由导师、参加了答辩会议的学位委员会成员审核。

3.完成毕业答辩后,请答辩秘书在培养系统中完成答辩全过程的维护。

4.请检查培养指导中相关内容是否填写正确无误:

(1)系统显示“答辩通过”即表示已完成。

(2)请检查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情况等是否填写完整。成果一栏应填写完整本人发表的所有文章信息。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应排在第一条。

(3)个人简历部分,应填写病毒所的至今经历,获学位情况应为“攻读学位”。

四、2025年冬季批次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毕业材料及学位申请

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按照《毕业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提交毕业存档材料。同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 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2. 学位论文(纸质装订版)1份

3. 论文修改情况说明

4. 全部实验记录本(请在相应位置标明学位论文使用的结果或学术文章的图表)

5. 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文章(电子版)


五、毕业离所

 提交学位申请和毕业材料时可领取毕业离所清单。请在2024年12月3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离所清单交至研究生处。填写离所清单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移交各类实验记录等资料至课题组;

(2)在综合办公室、物业办理门禁卡注销登记;

(3) 在党委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4)在人事处办理arp个人信息注销登记;

(5)在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移交试验资料、清理账目;

(6)在网络信息中心注销网络账号;

(7)填写生物材料移交保证书至菌毒种保藏中心;

(8)请提交毕业派遣相关材料(如三方协议、调档函等)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