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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20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国科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博士3名,硕士2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和研究所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含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考核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热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6.直博生一二年级按硕士资格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学籍注册的培养层次参与评选,当年秋季转博生可按照硕士申报,具体申报层次由申请人自行确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导师需审核申请材料,并填写具体的推荐意见;

2.《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等)电子版;

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并将申请表、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为“2024国家奖学金+姓名+博士/硕士”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q@wh.iov.cn。

 (二)填表要求

1.《申请表》中填报情况应与证明材料内容一致,应如实填写; 

2.汇总表需参照范例,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3.研究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系统数据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四)评审流程

1.准备口头答辩报告5分钟,研究所将在申请截止后组织答辩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初审结果在所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审核。

四、其它事项

1.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视作放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过所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以相同的成果申请国家奖学金。

3.如申请使用的代表性成果为共同一作的,需取得其他共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认可。

联系人:程琦   87998971   chengq@wh.iov.cn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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