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门诊费用统一报销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5-29
各位研究生:
  为充分保障毕业生医疗健康需求,现将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12日
  二、报销人群
  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其他年级研究生统一在年底报销)
  三、报销范围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5月29日期间符合门诊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
  四、报销金额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实行门诊医疗费包干制,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报销上限为250元(半年),按实际合规发票金额的70%报销,个人自付30%。
  五、报销须知
  1、流程:
  (1)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并将门诊发票、病历、处方按照报销要求粘贴到A4纸上;
  (2)将登记表与发票等材料交到研究生处初审登记;
  (3)审核无误后,请课题组在报销系统中提交报销申请;
  (4)研究生处在系统中审核完成后,课题组打印面单,连同其它纸质材料提交至财务审核。
  (5)财务审核无误后,报销费用将发至个人银行账户。
  2、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报销材料不全(发票、病历、处方均须提供);
  (2)不合规发票不予报销;
  (3)挂号费不在报销范围;
  (4)非2023年夏季毕业生不在本次报销范围;
  (5)大学生门诊就医需个人支付的项目及范围内的不再报销;
  (6)大病住院费用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大学生医保及商业保险负责处理,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