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第一站期满后须出站选定工作单位,或转到外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做第二站博士后。
2.工作期满博士后人员应在期满一个月前向合作导师和研究生处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模板和科研成果材料及《出站申请表》,由研究生处组织出站考核。
3.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人员,将修改后的研究报告及其他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同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相关申请。经湖北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出站手续。出站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延期3个月,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按退站处理。
4. 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站手续,需要延期出站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延期出站申请。
5. 网上提交出站材料后,请将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出站相关手续。
6.出站后留所工作的博士后可提前关注研究所人事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7. 在站工作期间,如需终止其工作的,要填写《退站申请报告》;如需延期出站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表》。
附,博士后出站提交材料清单:
1.《出站考核表》,2份;
2.《中期考核表》,2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用户名在线填写打印生成),4份;
4.《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4份;
5.《工作期满审批表》,4份;
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明的复印件(适用于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不迁移户口的,可以不提供),4份。户口易已经迁到研究所且出站不留所工作的,必须迁出户口;
7.《接受单位意见表》(入站前为统招统分博士者需开具,留设站单位者需开具;出站后回原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供),4份;
8.《湖北省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成果统计表》(必填,可填写无),2份;
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申获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必须提供),2份;
10.《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正式装订,2份;
11.出站考核记录,须记录人签字。1份;
附1. 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附2.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表
招聘
武汉病毒研究所自主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批程序及材料清单
1.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第一站期满后须出站选定工作单位,或转到外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做第二站博士后。
2.工作期满博士后人员应在期满一个月前向合作导师和研究生处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模板和科研成果材料及《出站申请表》,由研究生处组织出站考核。
3.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人员,将修改后的研究报告及其他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同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相关申请。经湖北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出站手续。出站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延期3个月,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按退站处理。
4. 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站手续,需要延期出站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延期出站申请。
5. 网上提交出站材料后,请将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出站相关手续。
6.出站后留所工作的博士后可提前关注研究所人事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7. 在站工作期间,如需终止其工作的,要填写《退站申请报告》;如需延期出站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表》。
附,博士后出站提交材料清单:
1.《出站考核表》,2份;
2.《中期考核表》,2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用户名在线填写打印生成),4份;
4.《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4份;
5.《工作期满审批表》,4份;
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明的复印件(适用于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不迁移户口的,可以不提供),4份。户口易已经迁到研究所且出站不留所工作的,必须迁出户口;
7.《接受单位意见表》(入站前为统招统分博士者需开具,留设站单位者需开具;出站后回原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供),4份;
8.《湖北省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成果统计表》(必填,可填写无),2份;
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申获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必须提供),2份;
10.《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正式装订,2份;
11.出站考核记录,须记录人签字。1份;
附1. 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附2.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