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08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三、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四、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由中心进行评议推荐后由研究所进行评审。中心推荐的候选人落选可自动评为“三好学生”。评审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三)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处组织学生代表进行评审。“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四)优秀毕业生

1.2024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2.“优秀毕业生”应为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3.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优秀毕业生(武汉教育基地)

评选条件同上。统一以优秀毕业生的形式申请,由研究所评议后确定推荐单位。

二、申请办法

有意申请的研究生,请提交优秀学生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交至研究生处,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16: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

电子版申请通过以下链接报名并提交: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05nUGJHVlR1eHVn

申请截止后,研究生处将组织研究中心进行评审后报送至国科大。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年的一半或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2.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需同时提交优秀学生申请表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申请人请认真准备相关推荐材料,确保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填写的信息属实。

联系人:何满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