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1-19
各位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的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40名候选人,其中社区实践类3名);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北京市3个候选团体)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32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北京市1个候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2月2日17:00前,研究所在学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2月2日17:00前,研究所在学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研究所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月初)
       申报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请与服务地区的团区委联系并提交材料,各团区委提出推荐意见后需征求学生所在学校意见,经所在学校团委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报名表中盖章, 由团区委报送材料。
  申报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的同学需于2月2日17:00前将所有推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q@wh.iov.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姓名+自强之星推报”,压缩包内各文件命名为“姓名+自强之星+附件1/2/3/4”。
      经所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团委进行全校遴选。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