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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15
各位研究生:
  2023-2024学年已开启,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标准及范围
  1.缴费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按照科研博士计划录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按同级的普通全日制博士一样缴纳;
  2.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3.在职定向学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二、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23年9月22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需要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待卡内金额充足或学业奖学金发放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银行卡被扣缴了学费,学校将在贷款到账确认后给予退款。
  三、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月20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请携带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怀柔校区:东区礼堂二层210),或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ucas.ac.cn)。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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