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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社会实践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8-31
各位同学:
  按照培养过程相关要求,在学研究生应参加至少1次社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由于2022年度疫情影响暂未组织,根据武汉教育基地的安排,现将2023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7日全天,8:40 从郑店园区出发。
      小洪山园区的同学,请提前与研究生处报备。
  二、参加人员:
  2023级博士研究生(含春季博士)
  2022级博士研究生(含春季博士)
  2022级硕士研究生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三、活动安排:
  以教育基地安排为准。
  四、说明:
  1. 社会实践为必修环节,在学期间未完成的不得申请答辩;
  2. 请穿着运动服,注意防晒。
  3. 请按照研究所和教育基地的统一安排参加活动。
  4. 活动结束后,提交1份实践报告(至少1500字,不得抄袭)交至研究生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5.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请提交书面请假单,说明具体理由,导师签字后交至研究生处,并于下一年度及时补报名。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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