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的通知(2023年秋季)

来源: 时间:2023-08-26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国科大相关工作的安排,现将2023年秋季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研究课题内容与目前攻读专业不符的研究生可提出跨一级学科调整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基础医学和生物学中申请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学位内不同研究方向内申请调整。在同一一级学科下申请调整专业的,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请。

  二、研究生毕业注册前六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专业,所以本次不受理参加不受理参加2023年9月、2024年1月毕业注册学生的调整专业申请。

  三、研究生的攻读专业应与研究内容相符,在提交申请时,如已开题或已完成中期考核,需同时附相关材料。请各位老师严格审核把关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明确意见,以免影响后面的学位审核和授予。

  四、申请审批流程:学生通过学籍变动审核系统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培养单位审核。

  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学生在学籍变动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符合拟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计划(需有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1);

  (2)成绩单(可在sep系统中提交申请“电子成绩单”,联系研究生处审核);

  (3)完成开题或中期考核的学生,请提供开题或中期报告;

  (4)学生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材料;

  纸质版材料:学籍变动审批表,培养计划,成绩单,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提交的学籍变动申请,务必理由详实、内容完整。系统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表格,提交导师签字。

  2.《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指导教师意见栏需意见明确(请写明“是否同意”),日期项填写完整。

  3.学生的培养计划请按附件1的表格进行填写。其中“课程培养计划”项,可以只列出“拟选课程”,“已经上过的课程”提供课程成绩单即可。

  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