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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13

  

各位研究生:

  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二、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21922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不在批量扣款的时间,学生可以在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申请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贷款学生如果被扣缴学费,学校将根据贷款到账情况给予退款。

  三、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在925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审查和录入回执的工作。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请将需要盖章的纸版材料请寄到学生处,附上个人联系方式和回寄地址。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联系人赵苹,联系电话010-88256154

  研究生处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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