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2021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在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如有研究生论文涉密或需延迟公开,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在2021年3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1.《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
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
提交至研究生处前,须经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审核。
注意事项:
1.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界定需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审定,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需延长延迟公开期限,需经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再次审定,获批后最多可延长1年。
2.凡论文需要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需由研究所保密办公室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3.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毕业论文,在答辩及学位申请过程中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4.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5.申请涉密或延迟公开的毕业论文,审核通过后,其毕业论文的封面上应按要求做标注。
6.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
7.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涉密事项变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2021年夏季学位会将不按照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受理。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5日
附件:
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