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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门诊费用统一报销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1-26
各位研究生:
为充分保障研究生医疗健康需求,研究所自2017年起实行研究生门诊医疗费包干政策。现将本年度普通门诊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实行门诊医疗费包干制,按实际合规发票金额的70%报销,个人自付30%,每人每年报销上限500元。 
2.有报销需求的研究生,请在2020年12月4日前整理当年(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的实名门诊发票、病历和处方,在系统中提交医疗费报销单,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到研究生处初审登记后交财务处审核报销。不合规发票、缺少必要的附件材料(病历、处方等)不予报销。2020年11月20日之后发生的门诊费用累计到下一年度报销。
3.由于新版ARP系统中研究生本人无ARP账户,请各学科组指定专人代为填写系统报销单,并提前将联系人报至研究生处,以便提前授权。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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