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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武汉病毒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20-10-19

  武汉病毒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按国科大统考方式进行。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开展。由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组成。

  一、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见招生简章)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国科大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研究生处,同时提供两位专业领域内熟悉本人的副高级及以上专家信息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wh.iov.cn)。

  纸质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个人简历;

  (7)攻博研究计划;

  (8)其他辅助材料。

  研究所组织招生导师材料审核小组对报名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阶段考查重点在考生基本背景、专业知识及技能掌握,未来研究计划中体现的科研思维等方面,同时通过与考生的导师或推荐人沟通联系进一步确认考生素养。

  通过材料审核的同学名单,将在研究所网页公示。

  二、综合考核

  分为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个环节,并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工作稿20170412)(发布)》(后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行分数核算。

  (一)英语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及阅卷。

  (二)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本专业领域内专业知识综合素养,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及阅卷,考试为制定参考书范围内综合性题目为主。

  (三)综合面试:由全所招生导师组成专家组开展综合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领域前沿研究的了解和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思维、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对所在领域前沿的了解、英语能力、语言表达、沟通领悟、个性特点等综合素质。

  三、政审

  考生需在材料准备阶段提供《政治审查表》,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密封,信封需在封口处签字或加盖公章。

  四、体检

  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结合研究所具体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核算得到考生最终的综合成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上线人员名单。遵循第一导师优先选择原则,师生双向选择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提交国科大审核。 

  六、其他

  相关政策解释由研究生处负责。未在文件中涉及的内容提交所教育委员审议确定。招生过程由研究所纪检委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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