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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零星维修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武汉病毒所 时间:2024-03-25

因零星维修业务需要,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拟对零星维修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零星维修单位遴选项目

2.遴选内容:遴选不少于3家实力强、业绩佳、服务好的零星维修单位,承担合同期内我单位零星维修施工项目,年度零星维修项目金额约20万元,实际施工内容及任务量以研究所实际委托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报价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鄂建办〔2018〕27号),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与市场行情,按折扣率报价。

三、资质及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前10日内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报名材料递交时间、方式

1.提交文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资格要求第4项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报价表,须明确折扣率;

(7)零星维修项目业绩资料;

(8)零星维修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案,质量保证期的相关承诺;

(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6点00分

3.提交方式:顺丰邮寄,收件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黄金工业园金龙大街262号,综合办公室 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7998830

4.逾期送达材料的将不予参评,相关材料由研究所专家小组进行评审,纸质材料由研究所留存,不再退回。

五、其他说明

1.在服务期限内,研究所不定期对零星维修情况,予以考核评估,如考评不合格,遴选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2.本次遴选的零星维修单位,入选进入研究所零星维修单位备选库。研究所有权依据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零星维修单位提供服务,不承诺每家入选单位的业务量。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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