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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端用户培育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已截止)

来源: 时间:2019-04-04
 

各有关单位:
  为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高端用户群,培养国家生物安全高水平人才,形成重大科技突破和成果产出,提升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科技支撑能力,现将《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端用户培育项目征集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申报。指南内容具体如下:

 
一、研究范畴
  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武汉P4实验室)主要包括从事高致病性病原研究的防护设施和实验设备等,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项目以“P4科技创新”为指导原则,即利用武汉P4实验室开展科学实验活动,或者以P4级病原为主要对象开展科学研究。

 
二、实施原则
  高端用户培育项目由中国科学院专项资金设立,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中科院和病毒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鼓励团队申报。
  3、为更好地协调利用病毒所资源,鼓励国内外科研团队与病毒所固定学科组联合申报。

 
四、资助计划
  (一)资助强度
  项目面向院内外、国内外公开招标。资助项目类别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资助强度分别为25万元/项/年和50万元/项/年,具体根据中科院下拨额度动态调整。
  (二)执行周期及要求
  1、项目目标周期可为1-3年,项目考核指标周期为1年,项目年度考核通过后,将择优给予滚动支持。
  2、经费执行及核算应在病毒所完成,经费执行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按照病毒所的具体管理规定使用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追踪问效。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接受由病毒所组织的任务实施和经费执行情况的评议检查。

 
五、项目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同意申报,并应对项目实施给予支持。
  2、对于涉及人体样本伦理的研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并提交电子扫描件。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实验动物方案及生物安全审批将由项目实施单位完成。
  3、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4、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二)评审流程 
  1、在武汉P4实验室科技指导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由所内外专家组成的高端用户培育项目评审专家组,人数为7-9人。专家组遵循回避原则。专家组包括病原学、生物安全、伦理、实验动物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领域的专家。
  2、专家组开展项目评审,意见提交武汉P4实验室科技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病毒所公开发布立项结果。
  (三)项目实施验收
  1、高端用户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负责制定本项目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负责人在专项经费执行期结束前1个月内,向病毒所提交年度考核报告,病毒所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结题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提交科技指导委员会审议。
  3、项目负责人可在提交考核报告时提出滚动支持申请,评审专家组将根据考核情况择优予以滚动支持。
  4、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中文标注“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端用户培育项目资助”,英文标注“Funded by Advanced Customer Cultivation Project of Wuhan National Biosafety Laborator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六、具体申报方式
  申请人下载《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端用户培育项目申请表》,按填报说明填写完成后,于2019年5月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提交申请书(包含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人体伦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
chendd@wh.iov.cn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小洪山中区44号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三号楼105室,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陈逗逗,027-87197115。

  附件:《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高端用户培育项目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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