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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门诊费用统一报销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1-20
各位研究生:
为充分保障研究生医疗健康需求,研究生门诊医疗费实行包干政策,每年度报销一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实行门诊医疗费包干制,每人每年报销上限500元,按实际合规发票金额的70%报销,个人自付30%。
2、有报销需求的研究生,请在12月8日前整理当年(2022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0日)产生的实名门诊发票、病历和处方,按以下流程完成报销:
(1)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并将门诊发票、病历、处方按照报销要求粘贴到A4纸上;
(2)登记表与发票等材料交到研究生处初审登记;
(3)审核无误后,请课题组在报销系统中提交报销申请;
(4)研究生处在系统中审核完成后,课题组打印面单,同时在研究生处领取发票原始材料;
(5)提交财务审核。审核完毕后,报销费用将发至个人银行账户。
3、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报销材料不全,发票、病历、处方均须提供;
(2)不合规发票不予报销;
(3)挂号费不在报销范围;
(4)2023年11月20日之后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在此次报销;
(5)大学生门诊就医需个人支付的项目及范围内的不再报销。
4、大病住院费用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大学生医保及商业保险负责处理,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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