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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研究生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07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2023年度研究生年度考核应于本年度内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按照《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相关规定》文件,由第一导师负责组织建立考核小组,研究生根据考核小组要求进行公开报告,由考核小组进行评议审核。
  根据研究方向、考核工作需求,结合培养研究生目标,鼓励考核组间联合进行。
  所有考核工作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考核环节:
  1. 原则上2022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完成开题报告;
  2. 原则上2021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完成中期考核;
  3. 2023春季转博研究生可以根据进展,由师生双方沟通确定是否进行开题报告;也可跟着下一年度考核进行。
  4. 已完成中期考核不计划本年度冬季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完成年度考核。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中期考核完成至毕业答辩进行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同学们应根据自己的计划及时安排必修环节。
  所有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前应修满本培养层次要求学分(含正在授课的课程),请各位同学注意核查学分。
  更换课题(含因更换导师所致)的研究生,需在本年度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如错过上年度考核或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年度考核(开题/中期)的同学应及时向研究生处提交申请,等待研究所审批。如未及时提交如上申请并缺席年度考核,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要求:
  1. 考核小组由导师担任组长,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组成不少于三人(含组长),专家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博士研究生导师)或任(相当于)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建议邀请至少1位具有实践指导经验的专家参与;博士研究生考核小组组成不少于三人(含组长),专家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或任(相当于)正高职称及以上专家。
  2. 考核报告时长、要求等由各考核小组确定,并及时告知相关研究生。
  3. 考核小组应设置考核秘书,并将考核秘书的信息向研究生处备案,以开通信息维护账户及功能。考核秘书应做好现场记录及考核结果登记。
  4.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同学,应在3个月内重新进行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予以退学或转硕等学籍变动处理。
  四、其他要求
  1. 完成以上考核内容的同学,请在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处:
  2.《开题报告登记表》或《中期考核登记表》或《研究生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3. 完成国科大教育云系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填写步骤如下:
  1)SEP系统——培养指导——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2)研究生本人点击“撰写”填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完成后点击“请求指导”提交给导师审核,并及时提醒导师进行系统审核;
  3)导师审核后,在本人页面点击“添加秘书”,可添加考核秘书信息,维护考核过程(含考核人员、考核过程记录等。)
  4)考核过程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显示“正在考核”即完成学生操作程序。研究生处将在截止时间后统一审核。
  逾期未提交的同学信息将在所内公告。
  五、注意事项
  1. 开题、中期以及最终毕业答辩课题题目应保持研究的一致性及连贯性。根据国科大有关培养方案要求,研究课题、毕业论文不同考核阶段至少关键词、主题词应保持一致。如中途更换课题,应及时进行二次开题。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专业硕士的课题研究应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型课题为准。题目应充分体现上述要求。
       3.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考核现场应提交实验记录本备查。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学研究生应按期完成必修环节,即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研究生应根据个人情况及时与导师确认考核事宜。
      咨询电话:87998971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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